之前说到太爷有一箱净是古城旧事的老书,太爷过世之后,祖父不喜好这玩意,加上文革那时候破四旧,村里的小庙神龛砸了个稀巴烂,太爷这一箱破书,也未能幸免。

据说,还是祖父主动把书箱子拿了出来,拉到生产队的食堂,煮了一锅玉米稀粥。

书虽然没有了,这些故事还在,甚至到了九十年代,村里面上了年纪的老人,还会讲些太爷讲过的故事。

下面这则故事,是听我奶奶讲的,出自老书箱。

有个姓王的神医,看病拿捏十分准,坐诊十几年来,名气极大,甚至会有人专门从省城那边赶车前来,让他看病。

据说有个富贾一方的商人患了恶疾,被他看好了,这富贾一次赠金上千,什么概念呢,光是这些钱就够他吃一辈子。

这名医也不低调,在老家置田千亩,有几处大宅子,里面雕梁画柱,花虫鸟鱼,十分气派。

名医都有些怪癖,这王神医不管病人怎么样,他都不会离开自己住的地方,即便是人快死了,病人家属也必须把患者抬到他家里。

街坊就说,这名医是神仙下凡,请是请不动的,须得拜会,谁听过把寺庙的佛像请回家的道理?香客得自己去烧香。

以至于,有些崇拜者,每次路过名医宅子,都会稽首作揖。用我们现在的话讲,就是忠实粉丝,好吧,脑残粉。

大家怎么也没有想到,这个名医会被一个寡妇弄得声名狼藉。

话说附近镇子有个寡妇,她成亲刚三个月,丈夫上北山捉兔子,一脚滑下,见了阎王,可怜这冯氏已有身孕,那个时候若是再嫁,脸面上挂不住,冯氏也是女汉子一枚,咬牙生下了这腹中子。

孩子一生下来,嘴就是三瓣,大家都说是孩子他爹捉兔子捉得多了,孩子被兔子投了胎,劝冯氏把这个孩子扔掉。

毕竟是自己的骨肉,冯氏自小跟死去的老公青梅竹马,发誓要把孩子养大,留在身边也是个念想。于是就跟乡亲街坊说,这孩子要真是来讨债的,他爹不在了,我一个人还。

乡亲们听了这话,也不好再瞎逼逼,渐渐的就不再有人劝了。但这孩子却在满月的时候,丢了。

满月那天,冯氏盯着怀里的儿子,眉毛眼睛,慢慢长开了,跟死去的老公有七分相似。她就叹气,轻轻地把孩子放在床上,去下地干活。

回来的时候,孩子不见了。冯氏发疯似的找,一点踪影都没有。

那时候乡镇里时不时有狼光顾,但大白天的,也没有人看见这畜生从这里经过。都是活忙时候,冯氏问遍了十里八村的乡亲,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。

说是有人抱走,也不对呀,谁闲着没事,抱走一个兔唇儿,卖也卖不掉。

可怜冯氏,家里一连发生两件惨绝人寰的事。精神就有些恍惚了。

搁在谁身上也不好受,这漫漫人生活着算是没意思了,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挨下去。

过了两年多时间,清明。

冯氏带了些纸,去给丈夫祭奠,打从埋了丈夫后,她还是头次来看他。不是不想来,是不敢想。

坟头杂草丛生,忆起丈夫生前的音容笑貌,冯氏潸然泪下。

“你说,冤家啊,你死就死了,好歹给我留个念想,保佑保佑家里,咱家的孩子咋也弄没了。”

“你打小喜欢打兔子,我认识你的那年,你也是用一只烧兔腿哄我的,一晃也有十几年了。”

“你要是真有个良心,就告诉我,咱家的孩子到底去哪了?”

话至伤心处,冯氏放声大恸。

迷迷糊糊间,天就到了傍晚,冯氏收拾了下祭品的碗筷,准备回家,这时从坟里钻出一个白花花的兔子。

一般野兔的毛是杂的,在野外不容易被发现,怎么钻出来一只雪白颜色的兔子?

盯着红通通的兔子眼,冯氏心里嘀咕,“莫不是,俺家死鬼有事要交待?”

一般人不会联想到这块,但冯氏思夫又思子,看到这兔子直直地盯着自己,心里咯噔一下。

兔子往前跳了几步,然后回过头看着冯氏。

冯氏紧走两步,兔子又往前跳一段距离,回头看着冯氏,似乎是示意冯氏跟上。

一兔一人,前前后后,也不知走了多少个时辰,就走到了一处大宅的后墙。

兔子消失在墙角不见。冯氏心急似焚,料想这兔子定是进了宅子,到了冯氏这种人生,她还有什么牵挂的,心一横,断定这兔子跟自己的丈夫有关,就打算翻墙看个究竟。

这宅子她也认得,正是举县闻名的王神医住处。

冯氏倒是见过这神医,五十多岁,脸上有颗大黑痣。

这所宅子远离村子,虽然给人一种深宅大院的感觉,但没啥人气似的,孤丁丁的院子跟镇子居民的住所,遥遥相望。这也让寡妇翻墙提供了便利,没人瞧见。

寡妇爬到墙上,按理说,大宅子得有个仆奴吧,没有,连只狗都没有。这后花园似的地方倒是种了各种花草,混杂的药草味薰得冯氏头痛。

这时从一堆花草里,钻出了一个灰头灰脑的东西。

竟然是个婴儿,趁着月光,寡妇看到这孩子没穿什么衣服,要知道北方的清明还是冷气十足的,谁也不会狠心让一个小孩子在地上爬。

这孩子浑身上下长满了坏疽烂疮,也不知得了什么病。

寡妇从来也没有听说过,这神医有个这么小的孩子,乡亲都说神医是个出家修行之人,不理会俗间事。

一股寒意从冯氏后背直冲到脑顶。

这孩子爬着爬着,就像虫子一样在原地蠕动,没了气力。

脚步声响起,从月亮门的地方走出来一人,脸上有颗铜钱大的黑痣。正是县民崇拜的王神医,他踱步到了婴儿面前,抓住婴儿的脚脖,单手提起,只见这婴儿嘴里含着几片草叶子。神医另一只手把它们分开,一边看一边点头。

那婴儿就在神医的手里,刚开始还有动静,渐渐的僵硬了。

他把它提到事先挖好的深坑里,扔了进去,似乎早料到这婴儿会死。埋了之后,上面移了几盆花草上面。

寡妇哪想得到这神医是如此心黑的畜生。一瞬间,她可以肯定,自己的孩子也是被这个恶棍害了。

虽然搞不清神医想做什么,冯氏此时此刻,就像撕碎了这狗日的。

也不知是恐惧感,还是别的原因,冯氏慢慢沉住气,最后等神医走得远了后,蹑手蹑手的下来。连夜赶到了县衙。

县令是个刚上任不久的官,一心想办个大案,听了寡妇的话,浑身发抖,领着衙役们,浩浩荡荡把名医的宅子围住。

依着冯氏说的,把整个后花园刨了个遍,一共挖出了二十三具孩子的尸体。

神医也是个孬种,衙役头一个嘴巴下去,还没有问什么,就什么都招了。

原来,那些难于治疗的病症,这神医就会在婴童的身上试验。这婴童未满六月,都带着灵气,凭着本能,会在后花园寻着能治愈自己病的东西。整个后花园就是个大药铺子。

终究是个婴童,没弄几次,不到一周岁的婴儿便会被折磨至死。死了后,名医便把这些婴儿都埋在这里。

据他招供,他本是一个江湖郎中,卖些狗皮膏药。一次走街过巷时,被一穷户人家求着看病,他就打算忽悠一下,讨口饭吃,这婴儿的病他也不知道怎么治,穷户张罗着杀鸡做饭,他就在那里胡摆弄,中途解手,回床前的时候,就发现这婴儿自个儿寻了药箱里的东西在吃,郎中留了心眼,就在穷户家里多磨了些日子。

这病居然好了。

这热疾当年可是难治之症,许多有名的医生,都没招,名医就凭着这个绝活儿,赚到了第一桶金。

后来,有钻得透的主儿,把他的药方骗了去,名医一招不鲜,吃不了饭,又向往着奢侈挥霍的日子。财迷了心窍,就专门寻些难治又极易传染的病来,用未满周岁的婴儿试药。

婴儿从那里来?偷呗,这郎中会些迷药,专门寻些空儿,偷人家的孩童。

这也是为什么千金难买他出诊,必须让患者亲自来的原因。定得诊金奇高,也有他的打算。

诊金高,把寻常小病的人排除在外,若真是急病重症,还没抬来人就挺直了,也懒得惹麻烦。

依我们现在的话说,懂炒作。

据他交待,这些婴童,都能寻得正确的药草,特别是濒死的婴童,求生的欲望更强,寻到的草,也非常有效。

这恶人记性奇好,哪年哪月,偷谁家的孩子,他总能说得清楚。

后来被押入大牢,一个月后凌迟,从县城的北关到菜市口,挤满了看热闹的人,中途经过药王庙,刽子手停下来,按县里的风俗,斩了药王的弟子,得给药王交待交待,让恶郎中跪在孙思邈的神像前,宣读了恶郎中的罪过。

刚读完,只见“啪”的一声,药王神像手里的石雕葫芦掉了,正砸在恶郎中头上,顿时脑袋开花,一命归西。

大家都说,药王震怒,药王一生食素,只以草木为药,从来不杀生,医人无数,这次也是气炸了肺。

有好事者,凌迟好戏没看到,顿觉无味,就扒了死尸的囚衣取乐。

县民们大笑,原来这恶人,裤裆里少坨东西,是个纯天然的阉人,难怪一生不娶妻生子呢。

再后来,这个县城,就有了“管它是热是凉,寡妇先翻墙”的诨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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